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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

一、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1.落实学校党委和各部门交办工作任务,负责学院党总支及学院各项决议、决定,协助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落实。

2.负责党组织管理、宣传工作,加强党员日常教育。

3.负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好学院网站及审核新闻发布工作。

4.负责做好统战工作,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学校相关活动。

5.负责协助领导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负责做好学院工作计划、总结、经费预决算、请示及学院发出的各种公文报告的起草、审核、印制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档案管理工作、文件传阅、归档和保存工作。

7.负责学院办公室印章管理、会务、值班安排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8.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历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和修订学校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和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学籍管理等工作。

3.负责做好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考务管理和教材管理等全过程工作。

4.负责组织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相关工作。

5.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培训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非学历教育的政策、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参与制定学校有关非学历教育的发展规划、平台建设,开发培育特色培训项目。

2.负责学校和学院非学历教育的规章制度执行和管理办法落实,做好培训工作的宣传,完成工作计划及总结等相关材料。

3.负责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办班的经费预算与使用、教学计划、教师聘请、学员管理、结业鉴定等组织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非学历教育的证书办理发放、培训质量评估、培训档案资料等工作。

5.负责对校内办学单位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班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6.负责非学历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与合作办班单位商谈、签订合作协议,向学校递交报告,办理审批手续。

7.负责与承担非学历教育培训任务的教学单位共同研讨培训内容,共同监督培训质量和培训进度。

8.负责协调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办班所涉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外部门及其他相关方面的业务联系对接工作。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合作办学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管理学院与外单位联办的网络教育、成人本(专)科、自考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活动,负责做好塔里木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筹建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2.贯彻落实学院的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要求,对校外教学点工作给予指导、管理、服务和监督。

3.将校外教学点的教学计划、成绩管理、学籍管理等纳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4.组织专家对校外教学点进行听课、试卷抽查、统一考试等教学活动,对教学点的任课教师资质进行认定和聘任。

5.负责合作办学单位的资质审查;受理办班申报;审查招生宣传内容;协助教育质量评估;加强过程管理、完善各项办班规章制度;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

6.负责查处违规办学,维护学校声誉。协调、监督和管理校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时了解和反映假冒塔里木大学名义办班、招生等侵权现象;参与对违规办班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调查和处理。

7.不断拓宽校外教学点业务,为学院提供更多的财力支持。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科室名称

科室人员

房间号

办公室电话

党政(党建)办公室

邹春梅、黄岚

114

0997-4680111

学历教育办公室

曾超、时惠敏

120

0997-4682261

培训部

刘晓蕊、潘斌

116

0997-4681261

合作办学办公室

张芳

111

0997-468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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