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继续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2022]1 号)》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我院根据文件精神对校外教学点进行初步审核、考察,拟将以下4家单位作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参加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中共沙雅县委员会党校
中共拜城县委员会党校
中共新和县县委员会党校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反映。
反映电话:继续教育学院合作办学办公室 0997—4682261
塔里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4日